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報道:身負刑事案件的精神病人脫逃,引發廣州全城關註。21日,列席廣州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的廣裝潢州市副市長、公安局局長謝曉丹被記者多次圍堵,回答了相關疑問。
  增城警方汽車借款做法是否合法
  根據廣裝潢州市公安局及醫院通報,走失的精神病人王某曾於2013年10月在增城新塘涉嫌一宗故意傷害致死案件,2014年1月6日由增城市公安局送入廣州市腦科醫院。增城警方的做法是否合法
  謝曉丹就此表示,就王某案來說,刑事訴訟法和公安部的有關規定中,並沒有要求公安機關必須看管王某。他介紹,縱然如此,在一般案件的辦理過程中,廣州公安會評估犯罪嫌疑人的情況,以建築設計決定是否派人去看管,“偵查期間肯定要看管,患病期間也要看著”,但就王某出逃案,根據相關通報,其患有間歇性精神病,且已經治療得差不多。
  對於增城公安是否應為事件擔負一定責任婚禮顧問費用的問題,謝曉丹回答,“到時肯定會釐清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”。
  是否一定要送腦科醫院
  患病的王某涉嫌故意傷害致死,是不是一定要送到廣州市腦科醫院
  對此,謝曉丹介紹,對於患病的犯罪嫌疑人,廣州公安會將其送往兩種特殊的監所,一是送往武警醫院,二是送入隸屬於廣州市公安局的廣州市強制治療所。他介紹,廣州市強制治療所擁有不到100張的床位,目前已住了約150人,且只收治經法院裁判的需要強制執行的病人。
  “這次(王某)是被送到腦科醫院。我們以後會在新建的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里設置100個床位,作為廣州公安的特殊監區,安置患病的特別是有暴力傾向的犯罪嫌疑人,對這些嫌犯的安保工作則由公安負責。”謝曉丹說。
  董柳  (原標題:身負刑案送院治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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